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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少军:提升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实效
2017年02月08日 08:58 来源:人民政协报 作者:张少军 字号

内容摘要:按照俞正声主席提出的“强化民主监督组织协调、知情反馈、沟通联系等环节制度建设”要求,逐步将民主监督的主体、内容、形式、对象、途径和程序确定下来,增强民主监督的透明度,减少民主监督的随意性和不确定性。

关键词:民主监督;人民政协;实效;政协;政协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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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协民主监督是通过协商说理、沟通对话的方式来实现的,监督者与被监督者在政治方向和根本利益上是一致的,目的是反映群众呼声,通过帮助党和政府解决矛盾和问题来改进工作,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民主监督既是人民政协的三大职能之一,也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内容。我们要全面贯彻“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两个百年奋斗目标,必须正确认识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特点与优势,明确其性质与定位,在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进程中,充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结合青岛市政协履职实践,笔者就加强和改进政协民主监督,提升监督实效,谈几点认识与体会。

  准确把握

  政协民主监督的特点

  政协的民主监督不同于人大的法律监督、政府的行政监督以及司法机关的监督,它是以人民政协为载体,以政协委员为主体,参加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通过提出意见建议的形式,以民主协商的方式进行的监督。其特点主要体现在:

  政协民主监督首先是一种群众性监督。由于作为监督主体的政协委员来自各党派团体、各行各业,代表各界别、各党派、各团体,因此政协民主监督不是政协机关的监督,而是一种群众监督。其次是一种非权力性监督。人民政协不是权力机关,也不是决策机构。政协的民主监督靠的不是权力,而是所提意见建议的正确性和准确度,也就是我们常说的话语权。这也正是政协民主监督的独特之处。第三是一种融入协商之中的监督。政协民主监督是通过协商说理、沟通对话的方式来实现的,是一种柔性监督,监督者与被监督者在政治方向和根本利益上是一致的,目的是反映群众呼声,通过帮助党和政府解决矛盾和问题来改进工作,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如青岛市政协建立的双月协商座谈会,组织各民主党派、政协委员和专家学者围绕深化改革、促进发展、协调各种利益关系等议题,与市政府负责同志和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协商讨论和互动交流,既增进了共识,又对相关工作起到了监督作用,得到社会各界好评。第四是与党派监督相互结合的监督。作为政协主要参加者的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反映和代表着各自所联系群众的具体利益和要求,通过依托政协这个平台提出批评性意见和建议,对党委政府进行监督。这种来自党派、团体的监督,有利于推进执政党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收到“旁观者清”的效果。第五是一种建设性的理性监督。政协委员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运用调研、视察、提案、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等形式,提出的意见建议具备理性和建设性特点,这也是政协民主监督的突出特点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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