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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将进入第二阶段普查工作
2014年12月30日 18:19 来源:新华网  作者:黄小希 字号

内容摘要:在完成第一阶段准备工作后,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将于明年1月至2017年6月进入第二阶段,完成普查和检查验收工作。

关键词:地名普查;普查工作;工作;地名标志;地名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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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从30日在京举行的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推进视频会议获悉,在完成第一阶段准备工作后,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将于明年1月至2017年6月进入第二阶段,完成普查和检查验收工作。

  为全面掌握地名基本信息,提高我国地名管理和服务水平,我国定于2014年7月至2018年6月在全国范围内、以县为单位开展第二次地名普查。普查内容主要包括:查清地名基本情况,对不规范地名进行标准化处理,依据国家有关标准设置地名标志,建立区划地名数据库和档案,加强普查成果转化运用等。

  据介绍,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分三个阶段实施。其中,2017年7月至2018年6月的第三阶段工作,主要完成成果的上报和开发应用。

  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民政部部长李立国指出,明年是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第二阶段普查工作的开局之年,各地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扎实有序推进普查工作。要尽快启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名词典》等图录典志编纂工作,及时汇总公布普查数据,使社会各界能够感受和应用实实在在的普查成果。

  据悉,2009年至2012年,我国开展了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试点工作,完成了359个县(市、区)的地名普查,采集3000多万条地名信息,设置10万多个地名标志。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的范围是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试点区域以外的全国所有陆地国土(不含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省)。

  由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的资料显示,1979年至1986年,我国进行了第一次全国地名普查。近30年来,我国地名情况发生巨大变化,但现有地名资料滞后,地名信息不全、不新、不准的问题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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