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北京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院士张远航指出,降低大气中挥发性有机物浓度,是降低全国大气臭氧浓度的重要途径,而北京还需同时大幅度削减氮氧化物排放。
关键词:北京;PM2.5;年均浓度;京津;颗粒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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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十条”中期评估报告公布 辽宁等7省份PM10年均浓度不降反升
北京完成PM2.5改善目标不足1/3
昨天,中国工程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称“大气十条”)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发布。报告显示,“大气十条”实施3年来,全国城市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等指标呈下降趋势,总体预期能够实现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但环境空气质量形势依然严峻。北京PM2.5年均浓度从2013年的89.5微克/立方米下降到2015年的80.6微克/立方米,3年时间仅完成了改善目标的30%,要实现2017年PM2.5年均浓度60微克/立方米左右的最终目标极具挑战。
京华时报记者贾婷
□发布
7省份PM10年均浓度不降反升
2013年9月,国务院颁布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提出10条35项重点任务措施,明确要求到2017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可吸入颗粒物浓度比2012年下降10%以上,优良天数逐年提高。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细颗粒物浓度分别下降25%、20%、15%左右,其中北京市细颗粒物年均浓度控制在60微克/立方米左右。
中国工程院自2015年12月起组织50余位相关领域院士和专家,全面评估“大气十条”实施三年来环保部和各地政府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厘清仍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针对性建议。
报告显示,大多数城市重污染天数减少。但冬季重污染问题突出,重点区域大气臭氧污染问题显现。辽宁、吉林、河南、湖北、陕西、甘肃和宁夏7个省份PM10年均浓度有所上升。
北京PM2.5浓度下降不足三分之一
北京在“大气十条”实施的近三年中,PM2.5年均浓度由2013年的89.5微克/立方米下降到2015年的80.6微克/立方米,虽有明显改善,但仅占下降目标的30%,要达到“大气十条”规定的2017年年均浓度60微克/立方米左右的目标,意味着在2016、2017两年内北京需每年下降10微克/立方米。这就需要北京采取多种措施,联合周边省份才有可能完成这一艰巨任务。
报告指出,2015年12月两次启动红色预警使重污染期间北京市PM2.5日均浓度下降17%至25%,在极端不利气象条件下,20%左右的浓度削减可能使PM2.5浓度降低100μg/m3以上,这意味着,做好预报预警工作,并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能够有效降低PM2.5浓度峰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