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当代中国 >> 研究园地 >> 地方
宁夏出台促民办教育发展意见
2018年06月04日 16:26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朱磊 字号
关键词:学校;分类管理;教育机构;社会资本;实施意见;学前教育;学生;助学金;宁夏回族自治区;建立

内容摘要:人民日报银川6月 3日电(记者朱磊)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日前出台《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创新体制机制,建立分类管理制度,对民办学校(含其他民办教育机构)实行非营利性和营利性分类管理,要求义务教育阶段不得设立营利性民办学校。要建立健全对民办学校的补贴制度,明确补贴的项目、对象、标准、用途,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凡适合社会资本承担的教育服务,都可以通过委托、承包、釆购等方式交给社会资本承担。意见指出,在落实学生资助政策方面,民办学校学生与公办学校学生按规定同等享受助学贷款、奖助学金等国家资助政策。

关键词:学校;分类管理;教育机构;社会资本;实施意见;学前教育;学生;助学金;宁夏回族自治区;建立

作者简介:

  人民日报银川6月3日电(记者朱磊)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日前出台《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根据意见,宁夏将放宽办学准入条件,鼓励社会力量投入教育,支持社会资本进入学前教育和职业教育领域。创新体制机制,建立分类管理制度,对民办学校(含其他民办教育机构)实行非营利性和营利性分类管理,要求义务教育阶段不得设立营利性民办学校。

  意见要求,各级政府要因地制宜,调整优化教育支出结构,加大对民办教育的扶持力度。要建立健全对民办学校的补贴制度,明确补贴的项目、对象、标准、用途,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凡适合社会资本承担的教育服务,都可以通过委托、承包、釆购等方式交给社会资本承担。意见指出,在落实学生资助政策方面,民办学校学生与公办学校学生按规定同等享受助学贷款、奖助学金等国家资助政策。民办学校要建立健全奖助学金评定、发放等管理机制,应从学费收入中提取不少于5%的资金用于奖励和资助学生。

作者简介

姓名:朱磊 工作单位:

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责编:李中平)
W020180116412817190956.jpg
用户昵称:  (您填写的昵称将出现在评论列表中)  匿名
 验证码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
最新发表的评论0条,总共0 查看全部评论

回到频道首页
jrtt.jpg
wxgzh.jpg
777.jpg
内文页广告3(手机版).jpg
中国社会科学院概况|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简介|关于我们|法律顾问|广告服务|网站声明|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