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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个体工商户登记由书面申请简化为口头申报
2017年09月05日 14:11 来源:新华社 作者:水金辰 董雪 字号

内容摘要:新华社合肥9月 5日电(记者水金辰董雪)记者从安徽省工商局获悉,自今年9月 1日起,该省将在全省范围内试行为期半年的个体工商户简易登记制度改革,放宽登记条件,申请人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窗口,无需填写登记申请表,口头申报经营范围等相关登记事项即可。登记人员现场录入相关登记信息,打印开业登记申请和审核所需的全部表单,申请人对申请表单进行核对并签字确认。据了解,实行个体工商户简易登记注册的申请人应对其填报的数据以及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作出书面承诺,并对申请行为、提交的数据、材料以及所产生的法律后果负责。委托办理的,代理人还需提交经营者签署的《委托代理人证明》以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关键词:登记;经营范围;个体工商户;申请表;原件;身份证;代理人;制度改革;申报;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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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社合肥9月5日电(记者水金辰 董雪)记者从安徽省工商局获悉,自今年9月1日起,该省将在全省范围内试行为期半年的个体工商户简易登记制度改革,放宽登记条件,申请人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窗口,无需填写登记申请表,口头申报经营范围等相关登记事项即可。

  据了解,改革后试行的口头申报方式,将实现“一站式”服务,有助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登记人员现场录入相关登记信息,打印开业登记申请和审核所需的全部表单,申请人对申请表单进行核对并签字确认。对个体工商户名称的核准不再实行预先审核,而是申请人现场提供拟用字号,窗口工作人员查询名称后直接确定个体工商字号。

  在营业执照办理方面,此次改革试行同城通办,破除区域限制,申请人可就近到同一登记机关管辖区域内、具备条件的任一市场监督管理分局(所)窗口办理。

  据了解,实行个体工商户简易登记注册的申请人应对其填报的数据以及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作出书面承诺,并对申请行为、提交的数据、材料以及所产生的法律后果负责。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项目的,还需提供相关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经营范围不涉及前置审批项目,但涉及后置审批项目的,申请人需要在现场签署《双告知承诺书》;委托办理的,代理人还需提交经营者签署的《委托代理人证明》以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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