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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禁止旅行社捆绑销售套餐产品及“交押金送旅游”
2017年09月01日 09:29 来源:新华社 作者:鲁畅 字号

内容摘要:新华社北京8月 31日电(记者鲁畅)北京市旅游委8月 31日下发关于禁止销售旅游套餐类产品的紧急通知,明确要求各旅行社及分社、旅行社网点、旅游网站,自通知发布之日起,不得捆绑销售两条线路以上的旅游套餐产品,不得一次性向游客收取两条线路及以上的旅游款,包括出境游及国内游。在出境游业务中,根据国家旅游局《关于规范出境游保证金有关事宜的通知》要求,各组团社收取出境游保证金,必须采取银行参与的资金托管方式,不得以现金或者转账方式直接收取,不得要求旅游者将出境游保证金直接存入旅行社工作人员提供的个人账号。记者了解到,北京近期接连发生因旅行社收取旅游者出境游保证金不能按约退还、售卖旅游套餐不能履约引发的投诉,且旅游者集中维权的事件时有发生,严重扰乱了旅游市场秩序,损害了旅游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关键词:旅行社;旅游者;出境游保证金;北京市旅游委;旅游产品;旅游套餐;收取;旅游网站;通知要求;销售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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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社北京8月31日电(记者鲁畅)北京市旅游委8月31日下发关于禁止销售旅游套餐类产品的紧急通知,明确要求各旅行社及分社、旅行社网点、旅游网站,自通知发布之日起,不得捆绑销售两条线路以上的旅游套餐产品,不得一次性向游客收取两条线路及以上的旅游款,包括出境游及国内游。

  通知要求,旅行社、旅游者实行每走一条线路、每发一个团“即时结清”的收款、付款方式。旅行社不得以“买一赠多”“交押金送旅游”等方式变相从事不合理低价游。

  在出境游业务中,根据国家旅游局《关于规范出境游保证金有关事宜的通知》要求,各组团社收取出境游保证金,必须采取银行参与的资金托管方式,不得以现金或者转账方式直接收取,不得要求旅游者将出境游保证金直接存入旅行社工作人员提供的个人账号。

  此外,通知要求收取出境游保证金数额、归还期限应当在销售旅游产品时向旅游者明确告知,并在旅游合同、旅游产品宣传材料、旅游门店、旅游网站、旅游促销点的显著位置向社会公告。

  北京市旅游委表示,将从9月16日开始,组织市、区两级旅游执法人员,对全市旅行社采取摸排检查、“双随机抽查”等方式进行严格执法检查。

  记者了解到,北京近期接连发生因旅行社收取旅游者出境游保证金不能按约退还、售卖旅游套餐不能履约引发的投诉,且旅游者集中维权的事件时有发生,严重扰乱了旅游市场秩序,损害了旅游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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