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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重大食品安全事件30分钟内上报
2017年08月30日 16:01 来源:新华社 作者:董小红 字号

内容摘要:新华社成都8月 30日电(记者董小红)记者30日从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近日公布的《四川省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要求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必须半小时内上报,受污染食品流入2个以上省份启动Ⅰ级响应,各级政府每3年至少开展一次应急演练。受污染食品流入2个以上省份且造成特别严重健康损害后果的,或1起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出现30人以上死亡的为特别重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启动Ⅰ级应急响应.1起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涉及人数在100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人以上、29人以下死亡的为重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由四川省食品安全办报经省政府批准启动Ⅱ级响应后,四川省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应急指挥部立即运行,组织开展应急处置。

关键词:突发事件;食品安全;应急;响应;预案;依法追究;启动;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污染;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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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社成都8月30日电(记者董小红)记者30日从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近日公布的《四川省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要求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必须半小时内上报,受污染食品流入2个以上省份启动Ⅰ级响应,各级政府每3年至少开展一次应急演练。

  《预案》将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受污染食品流入2个以上省份且造成特别严重健康损害后果的,或1起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出现30人以上死亡的为特别重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启动Ⅰ级应急响应;1起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涉及人数在100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人以上、29人以下死亡的为重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由四川省食品安全办报经省政府批准启动Ⅱ级响应后,四川省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应急指挥部立即运行,组织开展应急处置。

  在信息报送上,发生Ⅱ级、Ⅰ级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接到报告的县级以上食品安全办必须30分钟内以电话方式、1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报告本级食品安全委员会并逐级向上级部门报告,每级报告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对隐瞒、谎报、缓报食品安全突发事件重要情况或应急处置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经有关部门认定,依法追究有关责任单位或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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