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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鼓励农村城镇居民合作建房
2017年08月29日 16:22 来源:新华社 作者:白明山 字号

内容摘要:新华社石家庄8月 29日电(记者白明山)河北日前出台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在集体经济组织引导下,探索农户以宅基地使用权及农房财产权入股发展农宅合作社。在不改变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农民宅基地使用权的前提下,鼓励农村居民与城镇居民合作建房、合作开展美丽乡村建设。积极推进集体资源性资产股份合作, 2017年底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在此基础上发展多种形式农村股份合作制经济。

关键词:制度改革;农村集体;宅基地;集体经济;使用权;城镇居民;农村居民;实施意见;产权;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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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社石家庄8月29日电(记者白明山)河北日前出台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在集体经济组织引导下,探索农户以宅基地使用权及农房财产权入股发展农宅合作社。在不改变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农民宅基地使用权的前提下,鼓励农村居民与城镇居民合作建房、合作开展美丽乡村建设。

  意见旨在探索农村集体所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保护农民集体资产权益,进一步盘活农村资产资源,促进集体经济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

  河北将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按照时间服从质量的要求,2017年启动试点,2018年在全省60%以上行政村推开,到2019年底全省基本完成。

  河北省按照“两年试点、三年推开”的工作安排,到2021年底基本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积极推进集体资源性资产股份合作,2017年底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在此基础上发展多种形式农村股份合作制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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