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2018)学术年会政治学分论坛在上海举行,与会专家围绕改革开放40年来政治发展的中国逻辑展开讨论。上海市委宣传部副部长、上海市社科联党组书记燕爽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开幕式上发表主旨演讲,围绕改革开放再出发作出重大战略部署,其中很重要的一点是把长三角一体化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这给政治学研究提出了很多新的课题。政治发展以人民为中心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王浦劬认为,在40年的改革进程中,我们始终以“人民性”思维推进国家战略和国家政治发展。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教授陈明明表示,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特征和根本要求,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
关键词:改革开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党的领导;立法;法治;政治发展;行政改革;习近平;上海市政治学会;政治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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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5日,上海市政治学会、中共上海市委党校政治学部联合主办的上海市社会科学界第十六届(2018)学术年会政治学分论坛在上海举行,与会专家围绕改革开放40年来政治发展的中国逻辑展开讨论。
发挥独特政治优势
改革开放40年来,中国的国家建设不断取得新突破。上海市委宣传部副部长、上海市社科联党组书记燕爽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开幕式上发表主旨演讲,围绕改革开放再出发作出重大战略部署,其中很重要的一点是把长三角一体化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这给政治学研究提出了很多新的课题。长三角一体化建设就是要在不改变既有行政区划的情况下,探索跨区域经济社会协同发展的新模式和具有中国特色的超大城市治理方法,从而避免发达国家在城市化过程中出现的种种“城市病”。
40年来,中国的行政改革稳步推进。吉林大学行政学院教授周光辉表示,在行政体制层面,改革的初衷就在于破除束缚经济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40年来,我国行政体制改革经过了四个阶段:1978—1992年,破除高度集中的管理体制,主要体现为简政放权;1992—2002年,计划体制向市场经济转变,核心是转变政府职能;2002—2012年,强化公共服务,加强政府治理,主要体现为体制创新;2012年以来,则是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重点的行政改革。40年来,中国行政改革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从中国实际出发,坚持改革的主体性,在确保改革过程稳定可控的同时突出问题导向,以破解体制机制难题和障碍来推进发展。
中国政治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中国社会科学院政治学研究所研究员杨海蛟表示,中国的政治学研究必须坚持正确的指导思想,即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国政治学研究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服务中国的政治建设和政治发展,其价值取向是一切为了人民。中国的政治学研究既要大胆吸收人类优秀文明成果,又必须进行批判性借鉴,绝对不能照抄照搬。
政治发展以人民为中心
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王浦劬认为,在40年的改革进程中,我们始终以“人民性”思维推进国家战略和国家政治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人民”是习近平总书记讲话和党的文件中使用频次最高的词汇之一。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人民性”思维得到突出体现。“人民性”思维是一种政治思维,它已经成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基本逻辑起点和思维主线。“人民性”思维的首要表现,就是国家发展以人民中心,并以这个中心来思考和把握国家在新的历史时期的目标、方略和任务。
上海市政治学会会长、复旦大学教授桑玉成表示,党的十九大作出的两个重要政治判断,一个是新时代,一个是新矛盾。在新时代、新矛盾的背景下,政治学面临的问题不是少了而是更多了。比如,我们应当通过国家建设与政治发展,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特别是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提出的需求。因此,我们必须提高制度供给能力,才能够解决新时代的矛盾,满足新时代的需求。
清华大学社会科学学院教授任剑涛提出,改革开放的基本经验归纳起来就是宏观避险、中观着力、微观搞活。宏观避险保证了基本意识形态和基本制度的稳定性,这是改革开放取得成功最重要的政治保障条件。中观着力,则是对国家运行的基本体制机制下大决心进行改革,从而为微观搞活创造空间。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上海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毛放表示,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的人大工作特别是立法工作取得了极为显著的成效。进入新时代,立法工作进一步凸显发展的生机和活力。一是立法重心下移,2015年《立法法》修改以后,立法权向下延伸到设区的市,这在中国法治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二是更加注重民主立法,坚持开门立法、科学立法,坚持广泛听取意见。三是强调人大对立法的主导权,有效避免部门立法,防止部门利益法制化。另外,在立法过程中更加注重专业化,立法权划分更加清晰。
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教授陈明明表示,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特征和根本要求,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从中央到基层,一切党组织和党员的活动不能同宪法和法律相抵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