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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之自然:自然而然
2016年03月22日 16:09 来源:深圳特区报 作者:夏 海 字号

内容摘要:自然是老子哲学的一个重要概念。《诗经》、《左传》、《论语》等先秦典籍都没有使用过这一概念,老子是第一个使用自然概念并引入哲学范畴的思想家。在老子的理想世界中,道与万物各自然,圣人与百姓各自然,道顺任万物的自然本性而不强制主宰,圣人顺遂百姓的自然本性而不扰乱破坏,从而构筑起自然界、人类社会和个体生命的和谐秩序。老子哲学确实很重视自然这一概念,也是老子最早把自然概念引入了哲学范畴,但道是老子哲学的最高范畴和逻辑基础,却是思想史和学术界公认的观点。尽管老子之自然不是指自然界,也不是指自然现象,但自然界作为老子生活世界的重要组成部分,给予老子学术研究和思想创新以源源不竭的灵感,自然界和自然现象成为老子构建道家体系的主要来源和重要基础。

关键词:万物;老子哲学;老子之自然;百姓;道法自然;本性;圣人与;意思是;运行;天地

作者简介:

  自然是老子哲学的一个重要概念。《诗经》、《左传》、《论语》等先秦典籍都没有使用过这一概念,老子是第一个使用自然概念并引入哲学范畴的思想家。所谓自然,由自与然两个字组成,“自”常用作反身代词,指称“自身”;“然”,《玉篇》注释为“许也,如是也”;《唐韵》注为“如也”,即表示如此的状态。自与然合成一词,应为“自然而然”、“自如其然”的意思。从古文字分析,自然是自己如此、从来如此、通常如此、势必如此和自己成就自己。在老子哲学中,自然是与人为相对立的概念,是一种不同于人为而又高于人为的状态,是事物按照自身的本质规定和运行规则而自生、自长、自成、自衰、自灭的过程。老子之自然,不是指自然界,却表达了对自然界秩序的向往;不单单指人类社会,却表达了对人与自然、人与人生之间和谐关系的憧憬。在老子的理想世界中,道与万物各自然,圣人与百姓各自然,道顺任万物的自然本性而不强制主宰,圣人顺遂百姓的自然本性而不扰乱破坏,从而构筑起自然界、人类社会和个体生命的和谐秩序。

  虽然自然概念在老子哲学中有着重要地位和作用,但在《老子》一书中仅出现过5次。因此,我们既要重视对自然概念的研究,又不要拔高自然概念在老子哲学中的位置,而要采取客观理性的态度,给予恰如其分的评价。

  第十七章:悠兮其贵言。功成事遂,百姓皆谓我自然。

  第二十三章:希言自然。故飘风不终朝,骤雨不终日。

  第二十五章:道大,天大,地大,王亦大。域中有四大,而王居其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第五十一章:道之尊,德之贵,夫莫之命而常自然。

  第六十四章:是以圣人欲不欲,不贵难得之货。学不学,复众人之所过。以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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